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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2-08-18 11:41:56

     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始创于1982年,学校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面向全社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现已发展成为融技校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军转、失业人员、农民工技能培训、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培训、驾驶员培训等为一体的职业技能综合培训学校,先后荣获省(部)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河南省特色学校称号,开设有汽车维修、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钣金与涂装、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幼儿教育,烹饪(中式烹调)、焊接加工、美容美发与造型(化妆)、计算机电子商务、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等10余个专业。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转型发展为目标,建特色专业,创特色学校,充分调动全校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开拓创新,相继完成了河南省特色学校项目建设和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建成了综合汽车实训车间、北教学楼、多个专业实训室、标准化运动场地等系列教学生活设施。完成了学校信息化系统、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校园门户网站建设,实现了有线网络、监控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络“三网融合”,实现学校内部24小时监控无死角。学校拥有校内汽车实训室、烹饪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电焊实训室、钣喷实训室、美容美发实训室、形象设计实训室、蒙台梭利保育实训室等专业实训室十六间,实训室面积共计3860平方,校内浴池、商业网点等辅助设施齐全,能满足学生学习生活需要。


学校主动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深度融入到地方经济建设的大潮之中。以校企合作为切入点,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培养机制,改革课程设置,加强师资交流及培养力度,经过严谨的市场调研,学校先后与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公交公司、焦作市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京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焦作市国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22家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共建校外实训基地协议,搭建了教学实训平台、顶岗实习平台、人才输出平台以及产学研结合平台 。经过校企深度合作,形成了校企共管、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学校还积极与省内外多家知名企业取得联系,开通北京、安徽、江苏、上海、广东、深圳等用工单位就业网络,先后与宇通客车、海马汽车、奇瑞汽车、长城汽车、上汽集团等多家国内优质企业共同开设了“订单班”,“冠名班”,完善了校企联合招生、共同培养、对口就业的培养模式。同时根据市场新形势和就业新趋势,先后与省内外多家知名教育集团进行战略合作,开办了多个专业特色班,全力打造精品专业。


学校紧紧围绕学校有特色、专业有特点、教师有特技、学生有特长的发展理念,逐步实现科学的教学管理、高素质的教学队伍、新颖的教学模式、完善的就业体系,为学生、学员掌握技能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实现出彩人生提供强有力的学习、就业保障。

(一)国家奖学金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6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纪守法,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考量学生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所在学校应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


(二)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2.资助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照我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确定。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三)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市、县或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3.资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含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涉农专业范围,根据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