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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12-11 15:04:36

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创建于1978年,前身为安徽省灵璧第三中学,1992年11月成立灵璧县职业高级中学,1995年3月为“宿县地区示范职业学校”,2000年6月评为“省级重点职业高中”,2005年7月被省教育厅*批认定为“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12月更名为“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完成中专体制学校建设。是一所以计算机应用、机电技术应用、会计、现代农艺技术等为骨干专业的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

      近几年来,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注重内涵建设,推进教学管理改革,形成了分层次教学、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冠名班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材料在**级、省级刊物发表。学校先后被评为“宿州市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宿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宿州市职业教育综合评比*名”等荣誉称号,是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全国“特色学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级技工班、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应待遇。

2.毕业生实行"1+X" 制度。学生毕业考试合格,颁发学院毕业证书:经技能评价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取得高级工证书以上的毕业生,15%的人可以留校任教,享受正式教师待遇。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职务,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

5.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预备技师证书的全日制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专业不限的公务员职位:其中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还可参加我省“三支一扶”中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专业不限的岗位招募。